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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诚信兴商宣传月》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会

点击次数:1748次  发布日期:2016-11-04  发布人:管理员

    2016年10月28日,由天津海关和滨海高新区管委会联合举办的“诚信兴商宣传月”海关信用管理政策宣讲会在海泰大厦 召开。此次会议共有近40家企业代表参会,会议由天津海关企管处刘科长向大家详细介绍了《海关信用管理制度》的实施细则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》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信用办法》一方面充分体现了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,按照“诚信守法便利、失信违法惩戒”原则,根据企业经营管理、内控规范、守法守信等能够反映企业信用的客观情况,科学、公平、公正地明确了认证企业、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的认定标准及管理措施。认证企业享受海关通关便利措施,失信企业将受到海关严密监管。另一方面充分融入了世界海关组织《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》中“经认证的经营者(AEO)”制度的先进理念,明确规定“认证企业”就是中国海关的AEO,适用我国与其他互认国家(地区)海关赋予的优惠待遇和通关便利 措施。

 

热点解答:
 
1、什么是经认证的经营者(AEO
答: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,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并通过海关认证的企业。
 
2、《信用办法》和《海关认证企业标准》中的“1年内是什么概念?
答:企业信用等级向上调整为认证企业的,自海关接受企业申请之日起倒推12个月计算;企业信用等级向下调整的,以最近一次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倒推12个月计算。
 
3、《信用办法》中的处罚金额是指什么?
答:指因发生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,被海关处以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货物、物品价值的金额之和。
 
4、《信用办法》中的拖欠应纳税款是指什么?
答:拖欠应纳税款,指自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进出口货物、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、进出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,包括经海关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,除给予处罚外,尚需缴纳的税款。
 
5、《信用办法》中的拖欠应缴罚没款项是指什么?
答:指自海关行政处罚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3个月仍未缴纳海关罚款、没收的违法所得和追缴走私货物、物品等值价款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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